刘洪波:校长抄袭案请勿丑上加丑
作者:刘洪波武汉理工大学校长周祖德涉嫌论文抄袭事件曝光后,武汉学界中多位人士不愿直面这一抄袭事件。大概,因为事涉一位重点大学校长,而学术圈中人又抬头不见低头见,面子上不免多些忌讳。这种状况,虽不符合人们对学术家品格的寄望,但揆诸一般人情,也并非全然不可理解。然而,周祖德教授、谢鸣博士事后的反应,以及武汉学界一些人说“举报背景复杂”,则令人遗憾。周祖德教授未以个人身份回应此事,而是在武汉理工大学发布的《关于“理工大校长论文涉嫌抄袭”情况的说明》中表示了态度。尽管周祖德教授担任校长,但在此次个人涉嫌抄袭的事件中,应当区分个人回应与学校说明,这一方面有助于表明个人的承当,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尽量减少将个人事务对学校声誉造成的损害。周祖德先生表示对此事有“疏于教育管理责任”,我不清楚这是以校长的身份还是以导师的身份说的。若是后一种身份,周教授对学生谢鸣有严加督责的义务。若是前一种身份,周校长主掌一所学校,对学术风气及学生成长疏于教育管理,应是有负职务。无论校方、周祖德教授以及谢鸣博士,都力陈周教授对抄袭丑闻毫不知情。这可以使周祖德教授从丑闻中撇清责任,但不足以使周祖德教授逃脱声名受累。周祖德先生的名字写在论文第一作者的位置,如果不知情状态下署名是惯例,那说明学术规范一直被违背;如果这是一个特例,那么谢鸣博士作为周祖德先生的学生,他的擅自行为就显得更加缺乏师教。谢鸣博士说“此事自有公论”,但谢鸣博士一手制造抄袭丑闻的自我省思何在呢?著作权因写作而产生,而不取决于出版。这就是说,当抄袭之作被署上周祖德、谢鸣的名字时,抄袭者已经完成了著作权假冒的程序。论文又被投寄到学术会议,加固了假造成果的事实。后来在会议上发生的故事,包括被人发现而最终未列入正式论文集,无改于抄袭已经形成的结论。谢鸣博士在媒体报道抄袭后称“此事自有公论”,言意何指?那些认为“举报背景复杂”的人,我想是混淆了是非。举报背景是否复杂,与论文是否抄袭是两个问题。举报的意图何在,与论文是否抄袭无关。“举报背景复杂”的说法,可能是要说抄袭大有人在,这篇论文被举报只是倒了霉。这就相当于说,泥地里有很多的污浊之物,何苦单单挑出这一个来呢,于是你也污浊,我也污浊,大家都污浊下去得了。周祖德教授对抄袭丑闻是否有责可担,以及有怎样的责任可担,那是需要调查才能弄清的问题,是需要“组织结论”才能得到的答案。但个人的担当,不同于被追究的责任。周祖德教授的清誉,已因抄袭丑闻而蒙尘。一所大学的声誉,更是宝贵。清誉蒙尘的周祖德教授,作为一校之长,将何以面对负笈在读的学生和悠然传承的校史,学生与校史又是否因校长与抄袭丑闻有染而折损骄傲与荣耀,实在是令人不能放心的事情。我并非纠缠于一个抄袭个案,再说这个丑闻,是因为这起抄袭案曝光之后各方的反应,相当具有代表性。近年来国内不断曝光学术丑闻,多数不了了之,而且人们对丑闻中的一些是非相当模糊:尊长者总是“不知情”,造作丑闻者总是“不服气”,举报总被称为“别有动机”,当事者总是无视声誉毁损而恋栈,使得丑闻往往丑上加丑。发生丑闻以后,若无端正学界的行动,能够警戒何人,又能收拾学界的道德形象几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