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波:收费解救?我坚决反对
解放*潜艇“猎杀潜航”中国海*舰队从西太平洋演练归来,自卫队研判潜艇究竟在哪里?
一个社会如果什么都要付费,公共资源全部都要营业化,那不是节俭,不是效率,而是*府责任的解除、社会空间的坍缩和人道精神的灾难。北京警方近日接连两次出动直升机,解救被困户外运动人员,引出解救是否需要付费的话题。据新京报 京报调查 的调查数据,49.3%的人认为不应该付费,约38.8%认为需要付费或部分付费。还有11.9%的人表示需要看情况,算是两可其间,但其实对付费也不反对。因此,这组数据,可以被表述为 支持免费解救的人不超过半数 ,可以被表述为 超过半数的人认为解救应该付费、部分付费或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付费 ,也可以被表述为 反对解救付费的人仍然占有最高比例 。这些表述都与数据相符,愿意用哪种表述,在于你站在哪一边。调查本身或许是粗略的,因此数据的参考价值未必充分,但至少可以说,受困者的解救是否要收费,不是一个智力训练题目,而是一个有现实社会基础的认识分歧。接连发生的户外运动受困和解救,是话题显现的时机。然而,是否需要付费,牵涉的不止是户外运动,而是人们受困的所有情况。人们可能受困于户外体育运动,受困于旅游或谋生活动,受困于各种事故、灾害乃至犯罪活动。受困者可能是中国人或者外国人,受困地点可能是国内或者国外。解救付费,是仅仅针对户外运动,还是各种情况、各种地点、各种人的受困都包括?你怎样确信解救不会成为 *府的商业项目 ,怎样确信付费能力的预估不会影响到解救的力度?如果只对户外运动受困才收费,那么这种区别对待的依据又是什么?无论何种受困,都属于意外,而非主动以求,解救属于无可选择的行动。其实,即使主动以求的受困,仍然是需要解救的,例如,一个实施自杀行动的人,在被发现的时候,人们也必须将他从水中、楼顶、高塔解救出来。解救是生命危机状态下的必然反应,同时人们也不会因为将获得解救而故意受困,以耗费解救资源。解救受困是一种人道行为,而无论免费收费,对受困情况出现的数量没有调节作用。解救受困者,也很难让人产生一种 公共资源使用不公平 的认识。不会有人视受困为一种消费而去占用公共资源,同时没有受困,因而不使用解救资源的人也不会觉得那些被救者挤占或消费了用于解救自己的资源。用于解救受困者的公共资源,来自于公民税收,用之于公共利益。这种公共利益,既指受困者得救,也指解救行动本身所体现的道德精神。这种公共利益,不是 谁纳税谁受益 ,而是基于人类价值认可的一切对象,可以被解救的,包括本国人、外国人,有时还包括动物、植物乃至一栋建筑。我看到过的唯一 付费解救 ,是2004年伊拉克发生的日本人质绑架事件。当时,日本参与了伊拉克战争,反复声明公民不应前往伊拉克。几名日本人去伊拉克反战并被绑架,日本*府耗费约20亿日元。危机解决后,舆论开始谴责被绑架者个人鲁莽给国民添了麻烦,但*府表示没有 支付解救费用 的依据,他们支付的是解救后的体检费和回国机票。户外运动受困被解救是否要付费成为一个问题,大概也是因为户外运动人员 个人鲁莽 造成了麻烦吧。然而,他们真的鲁莽吗,他们的鲁莽超过参战国公民到敌对国去反战而受困吗?被解救的受困者是否要为解救行动付费,我是坚定的反对者。一个社会如果什么都要付费,公共资源全部都要营业化,那不是节俭,不是效率,而是*府责任的解除、社会空间的坍缩和人道精神的灾难。□刘洪波(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