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今年发行69亿元债券 称国务院已经批准
昨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广州召开,省财*厅厅长刘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央代广东省发行2010年地方*府债券69亿元的举措,并提出省*府对地方*府债券的安排意见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
刘昆在报告中称,经国务院批准,财*部正式下达广东省2010年地方*府债券发行额度69亿元(不含深圳)。报告还指出,为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由中央继续代广东发行2010年地方*府债券69亿元是必要的。
这笔债券资金将如何安排?会上,刘昆对这笔钱的用途作了说明,重点用于完成在建项目,优先保障2009年后两批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地方配套缺口,并留足用于2010年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地方配套,确保不留缺口。
69亿元中,转贷地方使用49亿元,其中包括安排2009年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地方配套缺口10.79亿元;根据2010年配套资金需求及财力状况安排各市33.21亿元;安排中委合资南海(揭阳)石化项目配套资金5亿元。中委合资南海石化项目2000万吨/年超重油加工项目由中石油和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合资建设,项目总投资为505亿元。
其余20亿元用于安排省重大项目,其中安排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及人工岛等基础设施投资10亿元,安排省级职业技术教育示范基地投资10亿元。
总投资729.4亿元的港珠澳大桥已于去年底动工。去年发行的地方债券中已安排20亿元用于支持项目的主体工程。此次安排的10亿元将用于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及人工岛等基础设施投资。
刘昆在报告中指出,2010年省级财*预算增加中央代发地方*府债券收入69亿元后,2010年省级财*总收入相应调整为1635.68亿元,2010年省级财*总支出安排相应调整为1633.25亿元,收支相抵,净结余2.4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