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满含生命美好的“春风十里”一词大热,为大众津津乐道。许多人也被冯唐的一句“春风十里不如你”扣动心弦,感叹其诗句之美。然而,不知道原作者杜牧看见了会作何感想。
这句话实际上改编自杜牧的一首诗,原诗为:
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很多人看见这首诗,第一感觉就是这是一首表达爱慕之情的诗,尤其是最后一句“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事实上,这首诗的题目为《赠别二首·其一》。看见这个题目,很多人也许就明白了,这其实是一首送别诗。
大和二年,二十五岁的杜牧进士及第。同年冬,杜牧来到江西,成为书法大家沈传师的幕僚,任团练使。由于沈、杜两家是世交,杜牧受到了沈传师优厚的待遇。
第二年,沈传师购入一个歌女,名叫张好好。此时的张好好不过十三岁,正是如花一般的年纪,再加上歌声婉转清脆,一下子就吸引了杜牧的注意,爱情的种子就这样悄然种下。虽然唐朝官员可蓄官妓,官员之间互送也是一种社交手段,但这都基于二人的地位相等,彼时的杜牧跟沈传师地位悬殊,自然是无法向沈传师提出索要张好好的要求的。这段爱情也只能被他深埋心底。
杜牧与张好好虽然沈传师为了报答杜牧的祖父即杜佑在担任宰相时对自己的提携帮助,以及杜牧时常写诗为自己排遣忧思的面子上,时常为他们二人提供一些便利,供二人熟识。但是,地位的鸿沟和礼法的拘束牢牢缚住了杜牧蠢动的心,他终究没勇气迈出二人之间更近的一步。而意外,就在不经意之间悄悄降临。
一年后,沈传师移任宣城,杜牧和张好好自然也都随行。也是在这一年,沈传师的弟弟沈述师也来到兄长身边,见到了张好好。这位沈述师除了诗酒文章,还有另一癖好——蓄妓,家里也养着许多美貌多才的官妓。著名诗人白居易就曾在沈述师家的墙壁上写道:
“不爱君池东十丛菊,不爱君池南万竿竹,爱君帘下唱歌人。”
年轻貌美、歌声婉转的张好好不会被沈述师看中吧?杜牧时常担忧。果然,时隔不久,沈述师向沈传师索求歌伎张好好。沈氏兄弟情同手足,关系又岂是杜牧能比的?大和六年,沈述师“以双鬟纳之”,张好好成为了他的又一位“帘下唱歌人”。杜牧虽然心有不甘,却又无可奈何。自此之后,二人只怕再也难以相见了。
孰料,大和八年,杜牧在扬州与好好意外重逢。此时,憔悴许多的好好已经被主人遗弃,沦落酒馆,重操旧艺。杜牧虽有心帮助却也无力回天,只能感怀作《张好好诗》以赠,以此来回望二人的相逢相识的那段往事云烟:
《张好好诗》牧大和三年佐故吏部沈公江西幕。好好年十三,始以善歌舞来乐藉中。后一岁,公镇宣城,复置好好于宣城藉中。后二年,沈著作述师以双鬟纳之。又二岁,余于洛阳东城重睹好好,感旧伤怀,故题诗赠之。
君为豫章姝,十三才有余。翠茁凤生尾,丹脸莲含跗。高阁倚天半,晴江连碧虚。此地试君唱,特使华筵铺。主公顾四座,始讶来踟蹰。吴娃起引赞,低徊暎长裾。双鬟可高下,才过青罗襦。盼盼下无袖,一声离凤呼。繁弦迸关纽,塞管引圆芦。众音不能逐,袅袅穿云衢。主公再三叹,谓之天下殊。赠之天马锦,副以水犀梳。龙沙看秋浪,明月游东湖。自此每相见,三日以为疏。玉质随月满,艳态逐春舒。绛唇渐轻巧,云步转虚徐。旌旆忽东下,笙歌随舳舻。霜凋小(此字点去)谢楼树,沙暖句溪蒲。身外任尘土,尊前且欢娱。飘然集仙客(著作任集贤校理),讽赋期相如。聘之碧玉佩,载以紫云车。洞闲水声远,月高蟾影孤。尔来未几岁,散尽高阳徒。洛阳重相见,绰绰为当炉。怪我苦何事,少年生白须。朋游今在否,落拓更能无。门馆恸哭后,水云愁景初。斜日挂衰柳,凉风生座偶。(阙三字)襟泪,短章聊(下残)。
次年即大和九年,杜牧在离开扬州之时又作了两首《赠别》送与小小,本诗即为其中一首。
首句“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娉娉袅袅”是身姿轻盈美好的样子,“十三余”则是女子的芳龄。“豆蔻”产于南方,南方人摘其含苞待放者,美其名曰“含苔花”,常用来比喻处女。“豆蔻梢头”又暗自照应了“娉娉袅袅”四字,一切“如花似玉”、“倾国倾城”之类比喻形容,在这样的诗句面前都会黯然失色。
豆蔻梢头二月初末句“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珠帘”是歌楼房栊设置,而扬州路上不知有多少珠帘,所有帘下又有不知多少红衣翠袖的美人。但是,即使整个扬州的女子都加起来也比不上一个你!
春风十里扬州路本诗虽然没有一个惜别的词,但通过赞颂主人公的美丽,以引起惜别之意。而其中蕴含的惜别之意要通过本组诗的另一首更好理解:
多情却似总无情,唯觉樽前笑不成。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赠别二首·其二》
作者明明“多情”却说自己是个“无情”之人,还要加上一个“总”字来增强语气,是否太过于矛盾呢?其实不然,正是因为多情,才会令作者觉得不管用什么方法都无法表达出自己内心的情感,只能装作无情的样子来掩盖自己的真实内心。想举起酒杯与在座的畅饮欢笑,却发现自己怎么都笑不出来。连强颜欢笑都做不出来,足以说明作者此时内心有多么苦涩。
虽然作者内心无比苦涩,却没有直接表明。诗人又撇开自己,去写告别宴上那燃烧的蜡烛,借物抒情。诗人带着极度感伤的心情去看周围的客观世界,于是眼中的一切也都带上了感伤的色彩。在诗人眼里,蜡烛那彻夜流溢的烛泪,就是在为男女主人公的离别而伤心。“到天明”又点出了告别宴时间之长,这也是诗人不忍分离的一种表现。
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南朝著名文学家、散文家江淹曾在把离别之情总结为“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但是杜牧的这组诗却未见一个“别”字而将“离别”之苦展现的淋漓尽致,这一点不得不称他为是个天才。